Friday, December 01, 2006

社會公義在哪裡??

今天是國際愛滋日,紫藤在西洋菜街有街頭活動
愛滋病的感染在乎行為本身,並非所謂的「高危群體」才會大機會染上愛滋病
雖然姐仔以性及身體作為謀生工具,但9 成多的姐仔都是堅持跟客人使用安全套,因此性行為本身是安全的


當一些誣告姐仔傳播爰滋病時,請同時反問自己,跟自己老公或男朋友,是否每一次都使用安全套 ???



今早跟一直跟進的姐仔上庭聽審,今天是判決的日子
縱然她是被屈,但經過2個多月的跟進工作,姐仔最終都「需要」認罪
我們以為初犯,加上她本身的家庭背景,案件在同類案件中屬不嚴重程度、不存在剝削的關係…法官會判緩刑代替監禁
可惜〝最後法官仍判監2個月
宣佈完判刑後,姐仔須要立即入監
那一刻的離別是相當快
雖然不是生離死別,但那一刻我很傷心,因為突然要跟一個朋友
別離……..
我跟姐仔的朋友走到羈留室,希望庭警可以讓我們跟談談
可是,如我所料,被拒諸門外,而且被非常差的態度對待

一個人回office 的路上,心情很差
我不明白,為何法律可以這樣不公平不公義
為何警察違法卻一直被法律的制度與程序包疵
無辜的,本應可以理直氣壯,得到公平的對等待,卻要受到殘酷但 not deserved 的處罰
跟進整個個案的過程
我見到現實的殘忍,見到制度的低劣……
在地鐵想著想著,眼淚不禁流下
相信,今天是我在紫藤半年來以來最失落的一天
祝福在監裡的朋友,一切安好!!!

1 Comments:

At 12:55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无论做了什么,只要你认识是对的,就是值得的拉,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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